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TCPView下載




【軟體簡介】
你經常發現自己明明沒有在使用網路,但是數據機的燈號卻閃個不停的情況嗎?這就代表了你的電腦其實在背景裡進行網路的資料傳送?究竟是哪些軟體在背後搞鬼呢?就讓 TCPView 來告訴你吧!
【詳細說明】
網 路可以說是所有電腦使用者已經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因為它讓你的電腦不再只是為於世界一個角落的孤島,而是一個連結上全世界數億電腦的起點。但是使用者是否 經常注意到,自己已經關閉了各種會對網路進行存取的軟體,但是數據機的連接燈號還是不停地狂閃呢?這個時候你就得要小心了!

明明沒有使用網路,但是數據機燈號卻閃個不停,難道電腦中了木馬軟體被當作跳板了嗎?與其這樣懷疑,不如就自己看個清楚吧!只要透過 TCPView 這款免費的工具,你就能夠一覽所有的網路連線狀況。

TCPView 是一款能夠監控電腦上 TCP 以及 UDP 連線情況的工具軟體,使用者只要呼叫它,它就能將電腦目前所有的連線狀況列出,讓你清楚瞭解到哪一個程式正在以何種通訊協定連線到哪一個位址。如果有未經 許可的程式正在進行連接,使用者就可以直接將它停止,以免重要的資料外流喔。
TCPView是一款查看電腦埠和線程的軟體,埠和線程將一覽無遺地展現在您的面前。它簡單易用,系統資源佔用
低。只要木馬在記憶體中運行,一定會打開某個埠,只要駭客進入你的電腦,就有新的線程。
您可以把掃描結果保存成TXT文檔,更方便分析。有了TCPView,您再也不用擔心被植入木馬、被駭客攻擊,在TCPView面前他們不得不現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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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o Burning ROMv15.0.19000 繁中(多語言)版


[軟體名稱]Nero Burning ROM
[版本語言]v15.0.19000   繁中(多語言)版
[檔案格式]:RAR
[檔案大小]:30.53MB或277.46MB
[軟體分類]:燒錄軟件
[作業系統]:Windows XP/Vista/7/8
[解壓密碼]
[軟件簡介]
隨心所欲的管理與製作
燒錄高品質的光碟並且轉換成常用的格式
自由自在的播放檔案

新功能! Nero Play to TV 串流
新功能! 可播放 Blu-ray discs™、Blu-ray 3D™ 以及 Ultra HD,讓您在電腦或筆記型電腦上以最高畫質觀賞
新功能! 輕鬆串流播放清單以及強化的影音相片功能
新功能! 快速光碟對裝置轉換
新功能! 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將光碟轉檔,並傳送至連線的裝置或虛擬磁碟機
新功能! 只要簡單的步驟就能將光碟轉檔,並傳送至連線的裝置或虛擬磁碟機
新功能! 轉換最新高畫質 Ultra HD 4K 以在其它裝置上播放
新功能! Ultra HD (4K) 影片編輯
新功能! Ultra HD (4K) 影片編輯,可編輯電影畫質的影片
新功能! 全新格式的高畫質影片過濾、轉場和標題
新功能! Nero 4K 影片編輯可支援裁切、安排、修剪、旋轉、多軌重疊編輯以及精緻的子母畫面產生器
新功能! 絕佳的行動裝置支援包括最新的 iOS、Android 以及 Windows 8 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等絕佳的行動裝置支援轉換光碟時可用預先設定的常見行動裝置設定檔

【安裝說明】:
1.安裝軟體並且輸入序號 (序號在壓縮檔內)
2.安裝完畢後,將自動更新通知關閉
3.開啟軟體,選擇設定:你的產品
4.設定本機Proxy,阻擋Nero更新程序,避免序號失效
使用自訂的proxy設定 地址:127.0.0.1 連接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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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頁面]下載


會聲會影x7繁中破解


2192198613.jpg

軟體名稱:VideoStudio Pro X7
檔案格式:RAR
放置空間:MEGA
存活時間:永久
軟體性質:商業軟體
軟體大小:3.59GB
軟體語言:繁體
下載載點:MEGA檔案已加5%復原紀錄
32&64
軟體簡介:詳見官網
免責聲明:
1.僅供網路測試無任何販售行為及獲得任何利益!請於測試完後24小時以內將檔案刪除!
2.請支持正版!本檔案的提供純為試看用途,請勿作商業上之用途!!!!請於下載完後24小時以內將檔案刪除!!!
http://www02.eyny.com/thread-8702941-1-1.html

Visual Basic 6.0繁體中文專業破解版

軟體名稱】:Visual Basic 6.0(繁體中文專業破解版)
【軟體分類】:程式語言
【軟體性質】:商業軟體 
【檔案格式】:ZIP
【軟體語言】:繁體中文
【檔案容量】:52MB
【放置空間】:MediaFire
【分享期限】:掛點為止
【解壓密碼】:無 歡迎轉貼
【直接下載】下載1  下載2  下載3
【軟體說明】:
VisualBasic 6.0 為程式開發工具,它是開發 Microsoft Windows 應用程式的最快方法。
不論是對 Microsoft Windows應用程式的專業開發者或初學者來說,Visual Basic 都是一套不可多得的快速開發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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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1.僅供網路測試無任何販售行為及獲得任何利益!請於測試完後24小時以內將檔案刪除!
2.請支持正版!本檔案的提供純為試看用途,請勿作商業上之用途!!!!請於下載完後24小時以內將檔案刪除!!!
MICROSOFT 軟體使用者授權合約 (Pro)
重 要說明-請仔細閱讀:本 Microsoft 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下稱「授權合約」)係一份 由 貴用戶(個人或單一法人團體)與 Microsoft 公司就本「授權合約」所附之 Microsoft 軟體產品所成立之合法協議。上述 Microsoft 軟體產品包括電腦軟體,亦可能包括「線上」或電子文件、相關媒介物及書面資料(以下稱「軟體產品」)。 貴用戶安裝、拷貝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軟體產品」或 任何「更新版」(定義如下),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接受本「授權合約」條款之拘束。若 貴用戶不同意本「授權合約」之條款,則請勿安裝、拷貝或使用「軟體產 品」,但 貴用戶得將其退回原購買處,並請求全額退款。此外, 貴用戶安裝、拷貝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貴用戶所另外收到,作為「軟體產品」一部分之「軟體產 品」任何更新版或其他元件(以下稱「更新版」),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接受該等「更新版」所附之任何其他合約條款之拘束。若 貴用戶不同意該等「更新版」之 其他合約條款,則不得安裝、拷貝或使用該等「更新版」。
軟體產品授權
「軟體產品」受著作權法、國際著作權條約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法律及條約之保護。「軟體產品」僅係授權使用,而非販售賣斷。請注意:「軟體產品」可能附有印於紙張上之書面「授權合約」。該書面合約之條款取代「軟體產品」中於螢幕上所顯示之任何「授權合約」之條款。
1. 軟體產品使用授權。
1.1  一般授權。Microsoft 公司茲授予 貴用戶個人享有一私人、非專屬之權利,得製作並使用「軟體產品」拷貝,但以作為設計、開發、測試與任何 Microsoft 作業系統產品一併使用為目的而設計之 貴用戶軟體產品為限。 貴用戶得安裝「軟體產品」之拷貝於無限數量之電腦上,惟 貴用戶必須為「軟體產品」之唯一使 用者。若 貴用戶為一法人團體,則 Microsoft 公司授權 貴用戶得指定 貴用戶機構內之一人以上述方式使用「軟體產品」。
1.2  文件資料。本「授權合約」授予 貴用戶個人享有一私人、非專屬之權利,得製作並使用任何文件資料之拷貝,數量不限,惟使用該等拷貝時應以個人用途為限,不 得(以印刷拷貝或電子形式)於使用者之場所外再出版或散佈給任何第三者。但以下情況則不在此限: 貴用戶得使用「軟體產品」中 MSDN Library 部份所指明作為 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Microsoft Access 及/或 Microsoft PowerPoint之檔案格式規格之文件資料(以下稱「檔案格式文件資料」),惟僅得用於開發與Windows 或 Windows NT一併操作、且其並非一般用途文字處理、試算表、資料庫管理軟體產品,或其元件包括一種或多種一般用途文字處理、試算表或資料庫管理軟體產品整合作品或 產品套件之軟體產品。請注意:凡包括有限文字處理、試算表或資料庫元件,以及其他提供重要或主要價值元件之產品,例如具有限試算表能力之會計產品等,並不 被視為「一般用途」產品。
1.3  儲存/網路之使用。 貴用戶亦得在一儲存裝置(如網路伺服器)上儲存或安裝乙份「軟體產品」之拷貝,該裝置係指專供經授權之終端使用人依據第 1.1 節規定而於電腦上安裝或執行「軟體產品」者。乙份「軟體產品」之使用權不得由不同終端使用人共享或同時使用之。
 1.4  Visual Studio-「授權合約」之效力。若「軟體產品」係 Microsoft Visual Studio,即一份開發工具及其它軟體程式(每份該種工具或軟體程式均稱為「元件」)之組合時,則本第 1.4 節亦適用之。 貴用戶所收到作為「軟體產品」之一部分而收到之「元件」,可能另外包括乙份使用者授權合約(每份均稱為乙份「元件授權合約」)。除第 6 節中所規定者之外,本「授權合約」若與任何「元件授權合約」內容有所出入,則以本「授權合約」之規定為準。
1.5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貴用戶得製作並使用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ere 之拷貝,用於所有 貴用戶已取得 Microsoft 作業系統產品合法授權拷貝之電腦上。
2. 可轉散佈程式碼 ﹣額外授予之權利。除第 1 節中所授予之權利外,如本第 2 節中所述,「軟體產品」中之特定部份係於 貴用戶遵守第 3.1 節之規定時方授予 貴用戶之額外權利。
2.1  範例程式碼。Microsoft 公司茲授予 貴用戶使用並修改於 REDIST.TXT 中或「軟體產品」中其他地方經指明為「樣品」之「軟體產品」部份的原始碼版(以下稱「範例程式碼」)之權利,以專供設計、開發及測試 貴用戶軟體產品,以 及複製「來源碼」,並將之連同任何修訂版本一併僅以目的碼形式散佈之用。
2.2  可轉散佈程式碼 ﹣標準。Microsoft 公司茲授予 貴用戶非專屬、免付權利金之權利,得將 REDIST.TXT 中所列出之「軟體產品」任何部份之目的碼形式(以下稱「可轉散佈程式碼」)予以複製並散佈之。注意:某些「可轉散佈程式碼」若亦經指明為「有限用途之可轉 散佈程式碼」,則可能須受第 2.3 節規定之限制。
2.3  可轉散佈程式碼 ﹣有限用途。在 貴用戶亦遵守第 3.1.3 節規定之前提下,Microsoft 公司茲授予 貴用戶非專屬、免付權利金之權利,得將於REDIST.TXT 中列為「有限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以下稱「有限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之某些「軟體產品」部份之目的碼形式,予以複製並散佈之。
2.4  Visual C++ 及 Visual Studio--Microsoft Foundation Classes (MFC)、Template Libraries (ATL)及C runtimes (CRTs)。本「授權合約」若附有 Visual C++ 或 Visual Studio,則除第 1 節中所授予之權利外,Microsoft 公司亦授權 貴用戶使用並修改「軟體產品」中經指明為 MFC、ATL 或 CRTs 部份之原始碼版(以下合稱「VC 可轉散佈品」)之權利,但以作為設計、開發、測試 貴用戶之軟體產品為限。在 貴用戶遵守第 3.1 節之規定,且將 貴用戶所建立並包含於「經授權產品」之檔案(定義如下)予以更名之前提下, Microsoft 公司授予 貴用戶非專屬、免付權利金之權利,得複製並散佈「VC 可轉散佈品」之目的碼版,包括 貴用戶所作之任何修訂。本節中所謂之「修訂」意指對於「VC 可轉散佈品」功能所作之改進。
3. 散佈要件;授權之限制。
3.1  一般規定。「軟體產品」最多可能包括三種類型之可轉散佈程式碼, 貴用戶將其為任何轉散佈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3.1.1  可轉散佈程式碼 ﹣標準。若 貴用戶業經授權,並選擇依第 2 節所述之方式轉散佈「範例程式碼」、「可轉散佈程式碼」及「有限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以下合稱「可轉散佈品」,則表示 貴用戶同意:(a) 散佈「可轉散佈品」時僅以目的碼形式,並作為由 貴用戶使用本「授權合約」中所附且為「軟體產品」加入主要及重要功能之產品而所開發之軟體應用程式產品 (以下稱「經授權產品」)之一部分而一併散佈之;(b) 於行銷「經授權產品」時,不得使用 Microsoft 公司之名稱、商標圖樣或商標;(c) 於「經授權產品」中加註有效之著作權標示;(d) 若因使用或散佈「經授權產品」而使Microsoft公司遭他人提出索賠或訴訟時, 貴用戶應賠償 Microsoft 公司之損失(包括律師費)、使之不致遭受損失,並出面代為辯護;(e) 於 貴用戶應用軟體中之所有「Microsoft Systems Journal (MSJ)」碼中加入「<年份>Microsoft Systems Journal 版權所有」字樣;(f) 遵守本「授權合約」中之其他規定; (g) 同意所有未經明文授予之權利,均保留為 Microsoft 公司所有。 貴用戶並同意,不允許 貴用戶之終端使用人進一步將「可轉散佈品」加以散佈,惟以下情況則不在此限:(1) 貴用戶得允許 貴用戶之經銷商將 「可轉散佈品」進一步散佈予 貴用戶之終端使用人客戶,惟 貴用戶之經銷商僅得將「可轉散佈品」作為「經授權產品」之一部分而一併散佈,且 貴用戶與 貴 用戶之經銷商均遵守本「授權合約」中其他條款規定;並且 (2) 依照第 3.1.2 節所述之方式散佈之。
3.1.2  可轉散佈程式碼 ﹣延伸用途。Visual Basic、Visual C++、Visual J++ 及 Visual Studio。本「授權合約」若附有本小節標題上之任何 Microsoft 產品,且 貴用戶又遵守第 3.1.1 節之規定時,得允許 貴用戶之終端使用人複製並散佈某些部份「軟體產品」之目的碼形式(指於 REDIST.TXT 中經指明為「延伸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者),但以作為為「延伸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加入重要和主要功能之「經授權產品」及/或網頁之一部分而一併散佈 者為限。(注意:上開授權不適用於經指定為 Dbgrid.ocx 及 Graph32.ocx 之各檔案。) 貴用戶若符合以下要求,則有權行使上開權利:
    (a)   貴用戶遵守第 3.1.1 節之規定,且
    (b)   貴用戶之終端使用人同意:(a) 散佈「延伸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時僅以目的碼形式,並作為由其所開發、並為「延伸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加入主要及重要功能之軟體應用程式產品之一部分 而一併散佈之;(b) 於行銷「終端使用者應用軟體」時,不使用 Microsoft 公司之名稱、商標設計圖或商標;(c) 於「終端使用者應用軟體」中加註有效之著作權標示;(d) 若 Microsoft 公司因使用或散佈「終端使用者應用軟體」致遭他人提出索賠或訴訟時, 貴用戶應賠償 Microsoft 公司之損失(包括律師費)、使之不致遭受損失,並出面代為辯護;並 (e) 不允許「終端使用者應用軟體」之使用者進一步將「延伸用途之可轉散佈品」加以散佈。
3.1.3  可轉散佈程式碼 ﹣有限用途。若 貴用戶業經授權,並選擇將「有限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加以轉散佈,則除了第 3.1.1 節規定之外, 貴用戶亦必須遵守以下規定(指適用於經 REDIST.TXT 指定為「有限用途之可轉散佈程式碼」之「軟體產品」相應部份)。
3.1.3.1  「Jet」Files。若 貴用戶轉散佈「Jet Files」(指於「軟體產品」中所指定者),則 貴用戶即同意另遵守以下規定:(a) 貴用戶之「經授權產品」不得於實質上複製 Microsoft Access 之功能,或依照 Microsoft 公司合理之看法,與其競爭;且 (b) 除非 貴用戶之「經授權產品」規定 貴用戶之客戶必須取得 Microsoft Access 之授權方能操作,否則 貴用戶不得複製,或與一般用途文字處理、試算表、資料庫管理軟體產品,或其元件包括一種或多種一般用途文字處理、試算表或資料庫管 理軟體產品之整合作品或產品套件一併使用任何供商業發行之 Jet Files,惟若僅使用於將資料傳送至各種 Microsoft Access 所支援之格式者,則不在此限。注意:凡包括有限文字處理、試算表或資料庫元件,以及其他提供重要或主要價值之元件之產品,例如具有限試算表能力之會計產品 等,並不被視為「一般用途」產品。
3.1.3.2  Microsoft Data Access 元件。若 貴用戶轉散佈經指明為 MDAC_TYP.EXE 之「Microsoft Data Access元件」檔,則 貴用戶亦同意僅以目的碼形式、並作為 貴用戶利用 MDAC-TYP.EXE 加入重要和主要功能之 Microsoft 開發工具產品而所開發之「經授權產品」之一部分而一併轉散佈。
4.  MICROSOFT WINDOWS NT OPTION PACK 元件。下述規定僅適用於「軟體產品」中經指明為「Microsoft Windows NT Option Pack 元件」之部份,不受本「授權合約」中任何相反規定之影響。請注意, 貴用戶使用「Microsoft Windows NT Option Pack 元件」時,(a) 必須 貴用戶先前已取得某些 Microsoft 作業系統或伺服器產品之有效授權拷貝;且 (b) 本第 4 節中所有以大寫英文字印刷之規定均指本節各段落所述及之「Windows NT Option Pack 元件」使用者授權合約中所定義之規定(所有該等規定均以大括號註明):
4.1  若 貴用戶使用「軟體元件」時係以其做為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4.0、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企業版 4.0 或 MICROSOFT BACKOFFICE 2.5 之一部分,則以下規定適用 貴用戶:
請注意:若  貴用戶未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4.0、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企業版 4.0 或 MICROSOFT BACKOFFICE 2.5 取得有效授權,則 貴用戶即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 WINDOWS NT 軟體元件。本第 4.1 節中所謂「WINDOWS NT 軟體元件」係指以下軟體元件:MICROSOFT MESSAGE QUEUE SERVER、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以及MICROSOFT 遠端存取服務之網際網路連線服務。除本節中其他段落另有規定者外,即使 貴用戶有權使用 WINDOWS NT 軟體元件, 貴用戶亦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其他任何 WINDOWS NT OPTION PACK 元件。
4.1.1  一般說明。「Windows NT 軟體元件」包含伺服器端軟體和用戶端軟體,其視情況分別被視為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4.0(作為一獨立產品或作為 Microsoft BackOffice 之元件之一)或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企業版 4.0 之【伺服器端軟體】和【用戶端軟體】之一部分。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4.0、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企業版 4.0 或 Microsoft BackOffice 2.5(以下均個別稱為【「軟體產品」】)擁有有效之使用授權,則 貴用戶即得依該產品相關之「授權合約」之規定條件使用「Windows NT 軟體元件」,惟本約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1.2  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須知-用戶端存取。除相關「授權合約」中目前所載之【用戶端存取】要件外,就 Windows NT Server, 貴用戶必須另取得乙份【用戶端存取使用權】,方得存取或利用 Windows NT Server 所提供之下列基本網路/應用服務或【伺服器端軟體】元件:Microsoft Message Queue Server(透過 Microsoft Message Queue Server 發送或接收訊息)、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啟動由 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所管理、以元件為基礎之應用軟體),以及「遠端存取服務」(由遠端經由通訊連線存取伺服器)。注意事項:「遠端存取服務」包括使用「網際網路連線服務」, 其中包括「網際網路認證服務」(對遠端存取之請求進行核對或轉送)或「連接點服務」(由遠端以新電話號碼或其他資料設定 Microsoft Connection Manager Client 。) 性能或基準測試。未經 Microsoft 公司事先書面同意, 貴用戶不得將供 Microsoft Message Queue Server、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或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使用之【伺服器端軟體】或【用戶端軟體】之任何基準測試結果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知悉。關於安裝於乙台【伺服器】上之須知。組成相關【軟體產品】之【伺服器端 軟體】元件僅得一併安裝於乙台【伺服器】上使用,不得分開安裝,惟本約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使用 Microsoft Site Server Express 軟體須知。 貴用戶得自由拷貝並散佈 Microsoft Site Server Express 軟體,供 貴用戶於機構中之任何電腦上使用。
4.1.3  使用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須知 - 使用。 貴用戶毋須另行取得【用戶端存取使用權】,即可存取或使用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之服務,不受相關「授權合約」中相反規定之影響,但需要【用戶端存取使用權】之【伺服器】或【伺服器端軟體】元件係由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存取或使用時,不在此限。
4.1.4  其他權利和限制之規定。 貴用戶亦有權另行製作「Windows NT 軟體元件」之拷貝,其數量應與 貴用戶所擁有之每一【軟體產品】之有效授權拷貝數量相等,且 貴用戶得依上開方式使用每份拷貝。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4.0、Microsoft Windows NT Server 企業版 4.0 或 Microsoft BackOffice 2.5 未擁有乙份有效之授權,則 貴用戶不得享有上開各節所述之任何權利。
4.2  若 貴用戶將 「軟體元件」作為 MICROSOFT WINDOWS NT WORKSTATION 4.0 之一部份而使用,則以下規定適用 貴用戶:
請 注意: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WORKSTATION 4.0 未擁有乙份有效授權,則 貴用戶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 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本第 4.2 節中所謂「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係指以下軟體元件: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以及 MICROSOFT PERSONAL WEB SERVER。除本節中其他段落另有規定者外,否則即使 貴用戶有權使用 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 貴用戶亦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任何其他軟體元件。
4.2.1  一般說明。「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被視為 Microsoft Windows NT Workstation 4.0(即【軟體產品】)之一部分,因此應受其「授權合約」規定條件之拘束,惟本約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使用限制。於任何時間內,最多僅有二(2)台 (而非十(10)台)電腦得被允許使用 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元件之服務。二(2)台電腦之上限係包括透過共用或聚集連線之軟體或硬體而進行之任何間接使用。性能或基準測試。未經 Microsoft 公司事先書面同意, 貴用戶不得將「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之任何基準測試結果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知悉。
4.2.2  其他權利和限制。 貴用戶亦得另行製作「Windows NT Workstation 軟體元件」之拷貝,其數量應與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Workstation 4.0 所擁有之有效授權拷貝數量相等,且 貴用戶得依上開方式使用每份拷貝。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NT Workstation 4.0 未擁有有效之使用授權,則 貴用戶即不得享有以上各節所載之權利。
4.3  若 貴用戶將 「軟體元件」做為 MICROSOFT BACKOFFICE SMALL BUSINESS SERVER 4.0 之一部份而使用時,則以下規定適用 貴用戶:
請 注意: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BACKOFFICE SMALL BUSINESS SERVER 4.0 未擁有有效授權,則 貴用戶即不得安裝、拷貝或使用 WINDOWS NT 軟體元件(參見先前第 4.1 節之定義)。除本節中其他段落另有規定者外,否則即使 貴用戶有權使用 WINDOWS NT 軟體元件, 貴用戶亦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其他任何軟體元件。
4.3.1  一般規定。「Windows NT 軟體元件」包含伺服器端軟體和用戶端軟體,其視情況分別被視為 Microsoft BackOffice Small Business Server 4.0【伺服器端軟體】和【用戶端軟體】之一部分,因此應受其「授權合約」規定條件之拘束,惟本約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使用 Microsoft Site Server Express 軟體須知。 貴用戶得自由拷貝並散佈 Microsoft Site Server Express 軟體,供 貴用戶於機構中之任何電腦上使用。
4.3.2  其他權利與限制。 貴用戶亦有權另行製作「Windows NT 軟體元件」之拷貝,其數量應與 貴用戶就 Microsoft BackOffice Small Business Server 4.0 所擁有之有效授權拷貝數量相等,且 貴用戶得依上開方式使用每份拷貝。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BackOffice Small Business Server 4.0 未擁有有效之使用授權,則 貴用戶即不得享有以上各節所載之權利。
4.4  若 貴用戶將 「軟體元件」做為 MICROSOFT WINDOWS 95 之一部份而使用時,則以下規定適用 貴用戶:
請 注意: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95 未擁有有效之授權,則 貴用戶即不得安裝、拷貝或使用 WINDOWS 95 軟體元件。本第 4.4 節中所謂「WINDOWS 95 軟體元件」係指以下軟體元件:供 WINDOWS 95 使用之 MICROSOFT PERSONAL WEB SERVER 和 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除非本節中其他段落另有規定者外,否則即使 貴用戶有權使用 WINDOWS 95 軟體元件, 貴用戶亦無權安裝、拷貝或使用其他任何軟體元件。
4.4.1  一般說明。「Windows 95 軟體元件」被視為 Microsoft Windows 95(即【「軟體產品」】)之一部分,因此應受其「授權合約」規定條件之拘束,惟本約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4.2  使用限制。於任何時間內,最多僅有十(10)台電腦得被允許使用 Microsoft Personal Web Server 元件之服務。十(10)台電腦之上限係包括透過共用或聚集連線之軟體或硬體而進行之任何間接使用。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 for Windows 95 元件不得作為網路伺服器而使用,亦即任何電腦或工作站均不得存取或使用該元件之任何網路服務。性能或基準測試。未經 Microsoft 公司事先書面同意, 貴用戶不得將「Windows 95 軟體元件」之任何基準測試結果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知悉。
  4.4.3  其他權利與限制。 貴用戶亦得另行製作「Windows 95 軟體元件」之拷貝,其數量應與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95 所擁有之有效授權拷貝數量相等,且 貴用戶得依上開方式使用每份拷貝。若 貴用戶就 Microsoft Windows 95 未擁有有效之使用授權,則 貴用戶即不得享有以上各節所載之權利。
5. 其他權利與限制之規定。
5.1  禁止轉售軟體。若本「軟體產品」經註明為「禁止轉售」或「NFR」,則 貴用戶不得將「軟體產品」轉售或作有價之移轉。
5.2  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decompilation)與反向組譯(disassembly)之限制。 貴用戶不得對「軟體產品」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解編(decompile)或反向組譯(disassemble),但相關法律明文禁止針對該等行為加以限制者,則不在此限。
5.3  租借。 貴用戶不得暫時或永久出租或出借「軟體產品」。
5.4  商標。本「授權合約」並不授予 貴用戶與 Microsoft公司之商標或服務標章有關之任何權利。
5.5  支援服務。Microsoft 公司可能為 貴用戶提供有關 「軟體產品」之支援服務(以下稱 「支援服務」)。 「支援服務」之使用需遵照使用者手冊、「線上」文件、及/或其他 Microsoft 公司所提供文件所述之 Microsoft 公司政策和方針進行之。作為「支援服務」之一部份而提供予 貴用戶之任何補充軟體碼,應視為「軟體產品」之一部份,應受本「授權合約」規定條件之限制。至 於 貴用戶作為「支援服務」之一部份所提供給 Microsoft 公司之技術資訊, Microsoft 公司得將其用於包括產品支援和開發等之商業用途上。惟 Microsoft 公司不會以透露 貴用戶身份之方式,使用該技術資訊。
5.6  軟體之移轉。「軟體產品」最初之使用者僅得直接將本「授權合約」及「軟體產品」作一次性之永久移轉給另一使用者。移轉時必須包括所有「軟體產品」(包括所 有元件、媒介物、書面資料、任何昇級版、本「授權合約」以及「真品證書」(Certificate of Authenticity)。此等移轉不得以委託或任何其他間接之移轉形式而為之,且此一次性移轉之受讓人必須同意本「授權合約」之條款,包括有義務不將 本「授權合約」與「軟體產品」作進一步之移轉。
5.7  元件之分開。「軟體產品」係當做單一產品而經授權使用,其元件不得經分開而用於乙台以上之電腦。
5.8  終止。若 貴用戶未能遵循「授權合約」之條件時,則 Microsoft 公司得於其所享有之其他權利不受影響之前提下,終止本「授權合約」。屆時 貴用戶必須銷毀所有「軟體產品」之拷貝及其所有元件。
6.  預先發行碼。「軟體產品」之部份可能經指定為預先發行碼(以下稱「預先發行碼」)。該「預先發行碼」之性能和相容性並未達到最終普遍發行產品之水準。「預 先發行碼」可能無法正確操作,並可能於首次商業運送之前作實質上之修改。Microsoft 公司並無義務將本「預先發行碼」或其後之版本作商業發行。使用「預先發行碼」之授權應於 Microsoft 公司就該「預先發行碼」作商業發行之時終止。注意:「預先發行碼」若包含另一份使用者授權合約,則 貴用戶使用相應之「預先發行碼」時應以該份使用者授權 合約之規定為準。
7.  昇級版。若「軟體產品」經註明為昇級版,則 貴用戶必已業經 Microsoft 公司合法授權得使用經 Microsoft 公司註明為得享有昇級權益之產品,方得使用本「軟體產品」。「軟體產品」經註明為昇級版,即取代及/或補充 貴用戶憑以享有使用昇級版資格之軟體。 貴用 戶僅得依本「授權合約」規定使用經昇級之產品。若「軟體產品」係某一套裝軟體程式中某元件之昇級版,而該套裝軟體程式係以單一產品經授權予 貴用戶使用 時,則「軟體產品」僅得做為該套裝軟體程式之一部分由 貴用戶使用或轉讓,不得將其分開使用於多台電腦上。
8.  著作權。所有關於「軟體產品」之權利及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軟體產品」內所含有之影像、圖片、動畫、視訊、音效、音樂、文字以及〝小應用程式〞)、 內附書面資料,以及任何「軟體產品」拷貝之所有權及著作權,均屬 Microsoft 公司及其供應商所有。可能透過「軟體產品」之使用而存取之內容資料,其一切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均分別屬於該內容資料之擁有者所有,並可能受到相關著作權法 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和條約之保護。本「授權合約」並不授權 貴用戶使用該等內容。凡未經明文授予之一切權利,均屬 Microsoft 公司所有。
9.  出口限制。 貴用戶同意絕不將「軟體產品」、其任何部份或作為「軟體產品」直接產物之任何程序或服務(以下合稱「受限制元件」)出口或復運出口至任何受美 國出口限制之國家、個人、機構或終端使用者。 貴用戶特別同意不將「軟體產品」出口或復運出口至 (i) 經美國實施禁運或限制貨品或服務出口之國家,其中目前包括但不一定限於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亞、北韓、蘇丹和敘利亞等國,或意圖將「軟體產品」傳送或 運輸回任何上開國家之該國任何國民,無論其位於何處;(ii) 任何據 貴用戶所知或 貴用戶按理應知,將使用「軟體產品」來設計、發展或製造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之任何終端使用者;或 (iii) 經任何美國政府聯邦單位禁止參與美國出口交易之任何終端使用者。 貴用戶在此保證並聲明,出口管制局或任何其他美國聯邦機構均未停止、撤銷或拒絕 貴用戶 之外銷權利。
10.  有關 JAVA 支援之說明。「軟體產品」包含以 JAVA 語言寫成程式之支援,JAVA 技術並非無發生錯誤之可能,且並非被設計、製造或當做在危險環境下(如核子設施之操作、飛航或通訊系統、飛航管理、直接生命支援機器,或武器系統等)需要 絕對安全保證性能之線上控制設備而使用或轉售。上開線上控制設備如使用 JAVA 技術,而該技術發生失靈時,即可能直接導致死亡、身體傷害或物體或環境嚴重損害等後果。
其他規定
若 貴用戶係於美國境內購得本產品,則本「授權合約」應適用華盛頓州法律。
若本產品係於美國以外之地區購得,則本約可能適用當地之法律。
若  貴用戶對於本「授權合約」有任何疑問,或基於任何原因希望與 Microsoft 公司聯絡,請和 Microsoft 公司之當地子公司聯絡,或函洽:Microsoft公司之Sales Information Center/該中心址設One Microsoft Way/Redmond, WA 98052-6399。
有限瑕疵責任擔保
有 限瑕疵擔保。除「可轉散佈品」係「按現狀」提供,並不附帶任何擔保之外, Microsoft 公司茲擔保 (a)「軟體產品」大致上符合所附書面資料所載之功能,自 貴用戶收到「軟體產品」之日起算為期九十(90)日,且 (b) Microsoft 公司所提供之任何「支援服務」,應大致上如 Microsoft 公司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上所述,且 Microsoft 公司之支援工程師將盡商業上合理之努力以解決任何問題。在相關法律允許範圍之下,「軟體產品」若附有任何默示擔保,則以九十(90)日為限。由於有些州或 地區規定不得限制默示擔保之期限,因此上開限制規定可能不適用於 貴用戶。
客 戶救濟權。Microsoft 公司及其供應商所應負之全部責任以及 貴用戶所享有之唯一救濟權,以下列兩者之一為限(由 Microsoft 公司選定):(a) 返還已給付之價金;或 (b) 修理或更換不符合「有限瑕疵責任擔保」規定之「軟體產品」,但 貴用戶須連同收據一併返還 Microsoft 公司。如「軟體產品」無法正常使用是因發生意外、濫用或不當使用所致,本「有限產品瑕疵責任擔保」規定即行失效。任何更換之「軟體產品」,其擔保期間為原 瑕疵擔保期間所剩餘之擔保期限,或為期卅(30)天(視孰者較長而定)。於美國境外地區,若無法提出經授權之國際來源購買證明,則 Microsoft 公司即無法提供上開救濟權或任何產品支援服務。
無其他擔保。在相關法律規定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MICROSOFT 公司及其供應商不為其他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軟體產品」之適售性、適合某特定用途、所有權、不侵權,以及提供或無法提供支援 服務等之默示擔保或條件。本有限責任擔保賦予 貴用戶特定之法律權利。至於 貴用戶所得享有之其他權利,視各州或地區之各別規定而定。
賠 償責任之限制。在相關法律規定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MICROSOFT 公司或其供應商對於 貴用戶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 MICROSOFT「軟體產品」或無法提供支援服務而產生之任何特別、附帶、間接或衍生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之喪失、業務中斷、營業資訊之滅失、 或任何其他金錢損失),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此項規定不因 貴用戶事先已將損害發生之可能通知 MICROSOFT  公司而受影響。不論發生任何情況,MICROSOFT 公司依本「授權合約」任何條款所應負之損害賠償總額,以 貴用戶就「軟體產品」實際已付之價款或美金伍元 ($5.00) 兩者之間較高之金額為限。然而, 貴用戶若已簽訂「MICROSOFT 支援服務合約」,則有關 MICROSOFT 公司就「支援服務」所應負擔之賠償總額將遵照該合約條款而定。由於某些州和轄區不允許對損害賠償責任加以排除或設立限制,因此以上限制不一定適用於 貴用 戶。 
【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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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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